上海科技大学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共同举办、共同建设,由上海市人民政府负责日常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自建立以来,学校努力建设和发展成为一所小规模、高水平、国际化的研究型、创新型大学。2022年2月14日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一、培养目标
上海科技大学致力于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培养德才兼备,从事科学发现、高技术创新与新兴产业创业的拔尖人才,成为未来的科学引领者、技术发明者和企业创办者。
二、本年度专业目录
学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招生专业目录详见《上海科技大学2027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参考《上海科技大学2027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适当增减。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当年公示的拟录取人数为准,未用完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将用于统考招生。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 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在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的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书面同意书。
四、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考上海科技大学各院所时,“招生单位所在地区”选择“上海”,“招生单位”选择“(14423)上海科技大学”,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要报考的院所,然后选择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等报考信息。
报名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特别提醒: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后期打印准考证、调剂录取等均需使用此用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报名注意事项:
(1)推荐免试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与我校各接收院所完成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与拟录取手续。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
(2)考生在普通招考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一个院所的一个专业。
(3)报名时,考生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等重要信息。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考生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学校也不再受理任何修改考生信息的申请,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考试
1. 初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初试科目:我校招生各专业的初试科目均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所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或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上海科技大学2027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2. 复试
(1)复试一般由报考的各院所组织。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复试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院所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3)复试基本分数线由各院所根据国家复试基本要求按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确定。
(4)报考各院所在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需要求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复试工作将按照各院所公布的年度复试规程进行。具体要求由各院所在复试前通过上海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或各院所主页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六、调剂与录取
各院所按教育部相关调剂规则并结合院所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调剂政策并执行,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思想品德考核任一单项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录取规定及各院所实施细则,复试前在上海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或有效的学历学位证明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被录取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至上海科技大学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经请假或不按学校规定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于新生入学阶段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将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理。
八、硕博连读
上海科技大学2027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如符合硕转博申请条件,并且通过博士资格考试后,可转为博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的方式,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九、学费与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上海科技大学研究生收费和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见链接:https://openinfo.shanghaitech.edu.cn/2026/0723/c91a1125734/page.htm。
十、住宿情况
学校将根据当年度宿舍资源实际供给情况,提供多样化的住宿安排。具体以入学前学校通知为准,学生应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十一、毕业生就业
由毕业研究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二、违纪处罚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于考生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
1.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2.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而与原所在学校、单位或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四、联系方式
1.物质科学与技术学院
联系人:隋老师
电话:021-20680974
邮箱:admission.spst@shanghaitech.edu.cn
2.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联系人:浦老师
电话:021-20685438
邮箱:grad.admission.slst@shanghaitech.edu.cn
3.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联系人:高老师(学术型)
电话:021-20684866
邮箱:admission.sist@shanghaitech.edu.cn
联系人:罗老师(专业型)
电话:021-20685663
邮箱:grad.admission.sist@shanghaitech.edu.cn
4.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联系人:时老师
电话:021-20684596
邮箱:admission.bme@shanghaitech.edu.cn
5.数学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021-20684790
邮箱:ims@shanghaitech.edu.cn
6.创意与艺术学院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1-20684705
邮箱:sca-research@shanghaitech.edu.cn
7.创业与管理学院
联系人:叶老师
电话:021-20684769
邮箱:grad.sem@shanghaitech.edu.cn
8.2060研究院
联系人:秦老师
电话:021-20685811
邮箱:admission.icn@shanghaitech.edu.cn
部门:研究生院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21-20685399
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anzhao.shanghaitech.edu.cn/main.htm
邮箱:g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一号
邮编:201210
十五、申诉渠道
投诉和监督举报邮箱:g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