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18年秋季入学博士生资格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者:行政办公室(A)发布时间:2018-04-17浏览次数:4627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18年秋季入学博士生资格核实施细则

  

经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生命学院)培养(招生)委员会审议后制定以下实施细则,以规范并指导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18年秋季入学博士生资格考核。

本次考核面向生命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以及经学院培养(招生)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后的部分2015级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为生命学院本部、免疫化学研究所和iHuman研究所的研究生,转博考核须按照本细则执行;培养单位为中科院各联培研究院所的研究生,转博考核应由联培研究院所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本细则执行。

  

一、资格初审

1、须完成生命学院规定的学位课程的学习,获得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全部合格;

2、学位课课程成绩平均GPA2.5

3、已向学院提交书面转博申请、完成网上报名并已签署同意告知书;

4、申请人须获得导师同意推荐申请参加转博考核;

5、培养单位为中科院各联培研究院所的研究生同时应满足相应研究院所的有关要求。

  

二、考核方式

采用书面考核、面试考核、实验记录检查三者结合的形式:

1、书面考核:撰写、提交研究计划;

2、面试考核:考生准备PPT,向考核小组做课题介绍报告;

3、实验记录检查:考生向考核小组递交实验记录本,供翻阅审查。

  

三、考核程序及要求

1、学院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核前公布初审通过的研究生名单。

2、考生完成研究计划的撰写,并至少在考核前三天提交至考核小组,同时提交转博资格考核/中期考核登记表至学院。

考核研究计划的撰写,内容大纲建议可包含以下几点:

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内容,预计分阶段进度及完成时间

科研成果列表:已发表、待发表学术论文、专利等(项不做统一要求)

3、考生准备PPT,参加面试考核。

培养单位为生命学院本部、免疫化学研究所及iHuman研究所的研究生,按照以下流程及要求进行面试考核。培养单位为中科院各联培研究院所的研究生,由各联培研究院所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以下流程及要求进行考核

具体流程与要求如下

面试考核分组进行。培养单位为生命学院本部、免疫化学研究所及iHuman研究所的考核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位,且必须是上科大常任教授、特聘教授或正研究员。考生以课题组为单位抽签分组并确定面试考核的顺序。抽签分组结果需遵循考核小组成员的导师回避制。考核小组成员按照《生命学院转博考核评分表》的标准对参加考核的考生以百分制进行实名评分,并根据评分结果给出每位学生的排名。考核小组全体对每位考生排名的平均值为该考生的综合排名,考核小组全体评分的平均值为该考生的综合成绩。

四、考核结果与录取

综合成绩小于60分的考生直接判定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成绩大于等于60分的考生,学院根据当年度博士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排名情况择优拟录取。如出现综合排名并列的情况,则以综合成绩再次排序。依据考核小组的评审结果,部分经学院认定拟录取结果不确定且综合成绩大于等于60分的考生,可由学院组织第二轮面试考核,根据第二轮面试考核的结果确定拟录取。考生最终拟录取的博士生导师与硕士阶段导师应一致,不得变更导师进行拟录取。未拟录取的考生可依据其硕士指导教师的意见,以转博考核的综合成绩作为其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学校和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上海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8413

附件:生命学院转博考核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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